2025
09/05
17:25
來源:
托克遜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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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項目管理辦法》文件精神,為公開公正、陽光透明做好2025年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使用,現將2025年結余資金項目計劃情況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經各行政村申請、鄉鎮審核、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最終計劃實施7個項目、資金175.66萬元(夏鎮1個21.6萬元、郭勒布依鄉3個107.64萬元、博斯坦鎮1個22.5萬元、伊拉湖鎮2個23.92萬元)。
二、具體項目情況
(一)夏鎮托臺村公共照明項目
1.實施地點:托臺村
2.建設內容:計劃為托臺村購買和安裝120盞太陽能路燈,其中高度為7米共40盞,單價約0.2萬元,小計8萬元;高度為5米共80盞,單價約0.17萬元,小計13.6萬元;項目總投資約21.6萬元。
3.補助標準:21.6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財政銜接資金21.6萬元
5.實施期限:2025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夏鎮人民政府、熱依木江·熱克甫
7.簡要績效目標:一是項目覆蓋托臺村農戶56戶124人。二是安裝太陽能路燈,能節省每年用電成本。三是能夠為農戶夜間出行提供便利,促進夜間經濟發展。四是能夠進一步提升該村人居環境質量,提升群眾幸福感、獲得感。
(二)郭勒布依鄉薩依吐格曼村環境整治項目
1.實施地點:薩依吐格曼村
2.建設內容:該項目覆蓋群眾706戶2015人,其中脫貧戶29戶73人、監測對象3戶10人。為了進一步做好本村生活垃圾規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清除農村生活垃圾隨意堆放現象,實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密閉收運,有效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
3.補助標準:4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財政銜接資金45萬元
5.實施期限:2025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郭勒布依鄉人民政府、哈里瓦爾·阿布來克
7.簡要績效目標:該項目覆蓋群眾706戶2015人,其中脫貧戶29戶73人、監測對象3戶10人。為了進一步做好本村生活垃圾規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清除農村生活垃圾隨意堆放現象,實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密閉收運,有效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
(三)郭勒布依鄉郭勒布依村公共照明項目
1.實施地點:郭勒布依村
2.建設內容:計劃為郭勒布依村6組、9組巷道安裝6米高的太陽能路燈148盞,每盞單價預計0.18萬元,項目總投資26.64萬元。
3.補助標準:26.64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財政銜接資金26.64萬元
5.實施期限:2025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郭勒布依鄉人民政府、哈力瓦爾·阿布來克
7.簡要績效目標:該項目覆蓋群眾911戶2489人,其中脫貧戶21戶61人、監測對象6戶21人。一是項目的實施可以推動村莊基礎設施的完善和升級,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質。二是將進一步改善農戶出行條件,完善郭勒布依村道路照明條件,方便轄區群眾生活,提升夜間安全系數,防止夜間突發事件。三是減少常規能源消耗,加快和美鄉村建設和人居環境整治進度,提高群眾生活水平及改善環境質量。
(四)郭勒布依鄉硝爾村公共照明項目
1.實施地點:硝爾村
2.建設內容:為進一步改善硝爾村人居環境,計劃為硝爾村長6公里巷道安裝6米高的太陽能路燈200盞,每盞單價預計0.18萬元,項目總投資約36萬元。
3.補助標準:36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財政銜接資金36萬元
5.實施期限:2025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郭勒布依鄉人民政府、哈力瓦爾·阿布來克
7.簡要績效目標:該項目覆蓋群眾341戶882人,其中脫貧戶9戶28人、監測對象2戶4人。該項目的實施一是方便群眾夜間出行和行車安全,進一步改善農戶出行條件,改善村民生活質量,提高夜間照明條件。二是可減少常規能源消耗,進一步完善村農村道路照明條件。三是提升夜間安全系數,防止夜間突發事件。
(五)伊拉湖鎮康克村垃圾箱采購項目
1.實施地點:康克村
2.建設內容:計劃在康克村購置160個尺寸為1240*820*1180mm的綠色垃圾箱,每個約920元,總投資14.72萬元。
3.補助標準:14.72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財政銜接資金14.72萬元
5.實施期限:2025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伊拉湖鎮人民政府、雅各布·庫爾班
7.簡要績效目標:通過項目的實施,能夠進一步改善康克村人居環境,緩解環衛工人壓力,也解決村垃圾亂倒,垃圾、污水清運不便問題,有效提升康克村環境衛生和綜合治理服務能力,加快城鄉融合步伐,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基礎條件。項目惠及393戶1003人(脫貧戶10戶20人)。
(六)伊拉湖鎮郭若村垃圾箱采購項目
1.實施地點:郭若村
2.建設內容:計劃在郭若村購置100個尺寸為1240*820*1180mm的綠色垃圾箱,每個約920元,總投資9.2萬元。
3.補助標準:9.2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財政銜接資金9.2萬元
5.實施期限:2025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伊拉湖鎮人民政府、雅各布·庫爾班
7.簡要績效目標:通過項目的實施,能夠進一步改善郭若村人居環境,緩解環衛工人壓力,也解決村垃圾亂倒,垃圾、污水清運不便問題,有效提升郭若村環境衛生和綜合治理服務能力,加快城鄉融合步伐,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基礎條件。項目惠及907戶2935人(脫貧戶127戶365人,監測對象18戶67人)。
(七)博斯坦鎮李孟坎兒孜村垃圾桶采購項目
1.實施地點:李孟坎兒孜村
2.建設內容:計劃購置450個小型鐵皮垃圾桶,項目總投資約22.5萬元。
3.補助標準:22.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財政銜接資金22.5萬元
5.實施期限:2025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博斯坦鎮人民政府、木扎帕爾·買買提
7.簡要績效目標:一是通過項目的實施能夠改善人居環境,確保轄區450戶1981名(其中脫貧戶、監測對象17戶48人)群眾文明生活條件。二是有效提升村內環境衛生和綜合治理服務能力,加快城鄉融合步伐,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基礎條件。三是提高美麗村莊基礎設施,提高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公示時間及方式
公示時間2025年9月5日。通過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告。
監督舉報方式:
縣紀委監委:梅文海(0995-8811077)
縣財政局:李富建(0995-8808147)
縣農業農村局:曹歌(0995-8853136)
全國扶貧監督舉報: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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