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遜縣人民政府
一、基本情況
機構名稱: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局)
辦公地址:吐魯番市托克遜縣民主路99號政務綜合樓
辦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30-13:0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聯系方式:0995-8822606(政府辦)
??負責人:潘亮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承擔與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的協調工作。
(二)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人民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負責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向縣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負責縣人民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管理。
(九)負責指導、監督全縣政務服務工作。
(十)完成縣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一)機關黨委辦公室。承擔政府機關黨委、辦公室黨支部黨務工作;負責辦公室“三重一大”會議;負責辦公室政治學習、負責發展黨員工作,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考察,指導召開支部會議作出相關決議;協助縣政府機關黨委管理下屬21個基層黨組織的各項黨務工作;負責黨費收繳;負責組織開展黨員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抓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辦公室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承擔辦公室民主生活會的會前準備和會后整理工作;負責辦公室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辦公室干部職工政治學習工作;負責黨委、黨支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負責轉接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和黨內統計工作;負責辦公室干部職工人事檔案的維護工作;負責做好辦公室共青團工作;完成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秘書科(翻譯科)。負責縣政府縣長、副縣長講話、報告等文稿的起草、會務、調研、審修工作、文件運轉、日常事務、保密管理等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縣長、副縣長參加各類會議的通知和公務活動的對接協調、接待服務;負責縣政府黨組會、常務會及專題會議等會議的方案、通知、主持詞和會議紀要的起草、審修及會務保障工作;負責落實縣政府黨組會、常務會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各種公文的送印、校對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政務活動的安排,承辦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協助綜合科完成縣人民政府接待任務的組織與聯絡;負責收集縣人民政府領導參加各類活動形成的有關聲像資料,并定期向文書科移交;負責需翻印下發的政府及政府辦公室有關文件和各類公文的翻譯工作;負責縣政府召開的各類專題會議文件的翻譯工作;審定縣政府領導在各專題會議上的講話譯稿;承擔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需要翻譯的文字材料;負責2324會議室、接待室的管理;完成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綜合科。負責辦公室日常的對外政務聯絡工作;協調政府辦各科室正常開展工作;負責全體人員考勤工作;負責辦公室勞動、值班等各類活動的安排制定工作;負責辦公用品采買、發放等工作;負責包聯村各項工作;普法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辦公室民族團結相關工作;負責辦公室公共機構節能減排相關工作;負責辦公室平安創建工作;負責組織年度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制定辦公室各項工作計劃安排,并組織實施,撰寫年度總結;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調研、考察、緊急接待、處理緊急突發事件等工作;負責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參會領導的車輛保障工作;負責3樓茶水間的日常管理;完成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文書科(檔案室)。負責縣政府文電收發運轉、機要通信和機要文件傳閱文書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公文的格式審核、登記、編號印發、歸檔、數據留存等工作;國徽印鑒管理、檔案和數據(文字、聲像)管理、保密機要通信方面的工作;負責辦公室各類檔案資料留存和管理工作;完成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督查室。負責市、縣政府工作報告年度目標任務、重點工作,以及大事、實事的細化分解和貫徹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工作;負責縣長在各種會議、現場辦公、基層調研時交辦事項和重要批示件貫徹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工作,對帶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負責承辦市政府督查室交辦事項的辦理,以及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報告、反饋等工作,加強與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和縣委督查室的聯系;負責對科(室)及掛靠單位貫徹執行辦公室及辦公室黨支部的決策部署、工作制度和在職職工貫徹執行廉政勤政規定等情況進行督查;受理辦公室及掛靠單位科級及以下職工涉及違反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并按組織程序調查核實情況,辦理辦公室轉交的信件、指示的調查核實,根據上級的安排協助查處有關違紀案件,依據有關規定對違紀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辦理好相關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案和政協提案的面商和答復工作;完成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科(后勤科)。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后勤保障的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財務管理、預算、收支等工作;負責辦公室干部職工工資調整和保險福利、報刊、雜志的征訂、離退休金發放及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發放工作;負責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并嚴格依紀依規執行;負責工會有關工作;負責公務用車的維護、保險、理賠、油耗、年審等工作,保障車輛安全運行;完成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科。負責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收集各鄉(鎮)政府、縣直各部門、各單位報送的有關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信息資料,根據信息內容和工作需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電子政務中心報送;建立縣政府與各地、州(市)、區(縣)政務信息網絡的聯系;組織指導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電子政務辦公室(縣政務公開辦、政務服務辦)。負責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督促檢查縣直部門、各鄉(鎮)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的組織、規劃、協調和指導工作;承擔市政府服務公開辦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完成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外事工作科。負責因公出境人員相關手續辦理工作,接待上級安排的外國客人;承辦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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